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山西大象兴隆号酒厂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大曲白酒、3000吨麸曲白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大象兴隆号酒厂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大曲白酒、3000吨麸曲白酒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址: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大象村;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扩建项目新增规模为年产1500吨大曲白酒、3000吨麸曲白酒。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曲酿造车间、麸曲酿造车间、制曲车间、罐装车间、粮库、酒库及其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大象兴隆号酒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总,联系电话:13834012806,电子邮箱:177034692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山西元畅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YyQmGolflKpCxLOBA3oEg?pwd=una3,提取码:una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邮寄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山西大象兴隆号酒厂有限公司反馈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山西大象兴隆号酒厂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张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