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求救 我有行动
“喂!请问是检察院吗?我妈不要我了,我已经3天没有回家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小孩焦急的声音。5月23日上午10时,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接到一个求助电话。
承办检察官霍其婧高度重视,立即询问孩子具体情况。当孩子说出自己姓名、所在学校以及家长姓名后,承办检察官立马察觉出该未成年人张某某竟是该院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而殴打被害人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
该未成年被害人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父亲曾因孩子有不良行为,为管教对其进行过殴打,致轻伤二级,给孩子幼小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孩子自此不愿和父亲一同生活,独自去寻找母亲,但母亲不愿接管,致使孩子在外流浪,无家可归。承办检察官当即让孩子打车来检察院,确保孩子的安全。
在孩子来院途中,该院马上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以期共同解决孩子当前面临的监护问题。了解情况后,共青团尧都区委副书记郑俊丽,尧都区教科局政教室心理健康家庭教育负责人茹艳云,解放路学校校团委书记何丽丽及孩子班主任段老师立马赶赴尧都区检察院。
“喂,你好,我到检察院啦!”当孩子安全到达后,所有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看着3天没回家在外漂泊的孩子灰头土脸的,承办检察官赶忙接水让孩子洗手洗脸,积极协调院食堂,给孩子准备了可口的午饭。其间,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新平到食堂看望孩子,了解情况,让干警们尽心尽力解决孩子的问题。
午饭过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武平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关于督促张某某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多部门协调会。会上,孩子班主任段老师介绍了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茹艳云坐在孩子身边始终给予孩子情感上的支持。胡武平、承办检察官对孩子循循善诱,耐心同父子俩交流谈心、疏导开解。
当天下午3时,经多方努力,孩子父亲也认真反思了自己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并作出承诺,一定不会再打骂孩子,要让孩子感受到父爱的同时健康成长。孩子与父亲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承办检察官向孩子父亲发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改正自己的教育方式,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解放路学校表示,会为孩子补上缺失的课程,保证孩子的学业。
孩子从刚来的闷闷不乐到最后露出了笑容。离开时,他亲热地对检察官们说:“阿姨再见!伯伯再见!”
未成年人遇到问题主动向检察机关求助,体现了检察机关近年来的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极大提升。尧都区检察院未检团队接到未成年人求助后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协同联动,共同化解了亲子矛盾,呵护“小幼苗”向阳而生。(记者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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