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契合点 谋划“路径图”
目前,我省基层农村“清化收”工作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收效好坏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壮大,事关全面乡村振兴基础的稳固。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在其中找准定位、精准服务、有力保障,是摆在审判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法院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活动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用机制梳理创新找到架构点,以职能充分凸显找到发力点,以典型案例引领找到契合点,从而构建起基层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图”。
借“东风”梳理组织架构 确保服务精准到位
文水县人民法院抓住时机主动向县委汇报《推进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实施意见》,从发挥法庭职能、实行法官驻点、深化人民调解、健全诉调对接等方面提出六点建议和意见。随后,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在每个乡镇配备2名调解员,由各乡镇提供办公场所,6个人民法庭在12个乡镇挂牌设立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室。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置中的司法保障作用,院党组以诉调对接为切入点、契合点、发力点,促进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构建的前端社会治理大格局,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同时,该院配齐配强人员力量,6个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全部下沉一线,在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每个法庭配备2至3名法官,基本实现“1个法官+1个助理+1个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的四个一工作模式。
与此同时,该院密集出台《参与诉源治理健全诉调对接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的实施意见》,从优化法庭布局、发挥法庭职能、实行法官驻点、深化人民调解、健全诉调对接、完善绩效考核、调解纠纷类型、调解时限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为深度参与“清化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借职能优势创新手段 确保发力“有的放矢”
对于如何结合自身审判调解优势,为“清化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该院深化速裁快审,挂牌成立调解速裁中心,组建调解速裁团队,与立案庭、三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按照“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的运行模式,三级分流“调解+类案分流,立案+简案分流,繁案+类案分流”,形成“分流标准化、转办流程化、文书简易化”的工作机制。继续充实速裁团队人员力量,实行4+4+2的运行模式,即4名法官+4名书记员+2名助理,提升速裁案件数量和质量,2022年1月至5月,该调解速裁中心共受理案件443件(占比约全院民事案件的39.66%),结案413件(其中司法确认7件),结案率93.23%,调撤数239件,调撤率57.87%。
该院还率先在12个乡镇设立法官诉调对接室,6个人民法庭的10名法官与辖区各乡镇调解员进行对接,推进人民法庭“三进”,坚持点面结合,依托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室和联络点,推动辖区包联乡村的矛盾纠纷化解。6个人民法庭法官主动对接12个乡镇、村的“清化收”工作,先后50余次参加乡镇、村委的合同清理研判会,现场进行法律解答,提供咨询指导。立案庭和法庭联动针对涉村委案件优先以非诉讼方式进行化解。凤城人民法庭参与、指导、调解解决农村土地纠纷30件。刘胡兰人民法庭通过指导诉前人民调解纠纷25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成功率为92%。南庄人民法庭对辖区纠纷提前介入,多元化解,使案件在诉讼外得以解决,无一案进入诉讼程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借典型案例引发“蝴蝶效应” 确保公布一案教育一片
为广泛争取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形成案件解决联动效应,今年4月,该院南武人民法庭受理原告武某某与被告武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该案虽是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但实际涉及的是农村“清化收”。本案中原告的诉求是要求被告返还土地,被告则已实际占地并栽种树木20多年。经了解,原告与村委签订的合同有瑕疵,若该案进入诉讼,判决后社会效果不佳,且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彻底化解矛盾,法庭立即与镇政府、村委主要干部共同研判,两次驱车去土地现场,并且走访时任主要村委干部了解情况,多次通过包村干部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原告放弃通过诉讼解决土地问题,愿意通过村委协商处理,重新签订合同解决土地纠纷。
该院加大巡回审理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促进“清化收”工作深入人心。南武人民法庭深入南安镇杨乐堡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村委物权纠纷案件。杨乐堡村村委会以物权纠纷起诉要求冯某腾出所占彩钢房,现场有近200名群众参加了旁听。一审判决冯某败诉后,冯某提出上诉,该案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因冯某拒不按判决指定期限腾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与此同时,该院精选警示教育效果明显、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例,为基层党员干部警钟长鸣。该院两次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160余名村干部旁听涉农“三资”犯罪案件。如县政府划拨建校剩余用地非法转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非法转让地使用权罪案件;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补偿款,涉嫌贪污罪案件。这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肃纪、以案促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力量。
此外,该院积极发挥司法建议预警、提示、指导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开栅人民法庭审理一起村民诉村委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还有近20户村民涉及类似情况,如果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引发群体诉讼。考虑到为确定损害原因及修缮费用,当事人还需要承担较高的鉴定费用,为稳妥处理纠纷并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乡镇负责人、人民调解员多方进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法庭随即向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参照已处案件形成解决思路。该村委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与其他村民进行协商,彻底消除了有关隐患。
截至目前,该院在服务保障全县“清化收”工作中,共开展诉前指导调解88件(次),成功化解纠纷60件(其中司法确认6件),开展“法律六进”45次,先后2次组织160余名村干部旁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贪污罪案件。2021年12月以来受理涉村委民事案35件,审结26件(调撤16件、判决10件),与乡村联动开展诉源治理72件,化解23件,其余49件正在联动化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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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就是清资产、清资源、清合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不良债务,收缴长期拖欠的村集体资源承包费,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积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集中开展农村集体经营合同专项清理、村级债务化解、新增地源收费工作,简称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记者李婧 杨锐 通讯员曹宪强)
责任编辑:王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