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河长+检察长”促进河流生态治理
“原则同意长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沁水县嘉峰镇污水主干管洪涝灾害灾后修复工程初步设计》……”近日,看到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一份批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韩娜娜终于放心了。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当时,晋城市检察院接到群众来信称,嘉峰镇污水主管网经常发生淤堵,大量生活污水倒灌入沁河嘉峰段河道,严重影响了沁河水生态环境。经立案调查,晋城市检察院向沁水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问题进行整改。随后,当地政府对污水主管网进行了疏通。
2021年起,晋城市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了“河长抓落实、检察长抓监督”的工作新格局。当年10月,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在沁水县联合调研河长制工作情况时,再次了解到沁河尉迟省考断面水质不稳定。经过初步核实,检察官发现病根依然是嘉峰镇污水主管网淤堵。
原来,沁河嘉峰段共计12公里的沿河村庄生活污水主管网,铺设在沁河河道下,多数未设计雨污分流,且174座污水管网观察井设置于沁河河道内。每逢强降雨天气,各种杂物被冲入污水管网中,造成淤堵返水。
2020年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政府虽然多次进行管网疏通,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尤其是受2021年7月暴雨影响,沁河嘉峰段污水主管网发生严重淤堵,严重影响了沁河水生态环境。”韩娜娜说。
面对老问题,晋城市检察院决定由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办案组主办检察官立案调查。随后,检察官们顶着刺鼻的恶臭,先后两次沿河道徒步取证,拍摄了大量现场照片及视频,调取了相关书面材料,走访了相关行政机关人员。
2021年11月,晋城市检察院按照精准监督、分类施策的原则,分别向沁水县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水务局发出磋商函。
在诉前检察建议书和磋商函中,办案组要求:一是立即组织人员疏通堵塞管网,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二是推进污水主管网彻底改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为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沁水县检察院还对相关县级行政机关及嘉峰镇政府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4日,办案组第4次赶赴现场办案,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沁水县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四方在沁水县检察院召开诉前磋商暨整改工作推进会,就早日推动沁河实现水清岸绿达成一致意见。
推进会后,相关部门克服不利气候、疫情防控等影响因素,投入资金91.5万元、挖机30个台班,疏通堵塞河道6.38km、修复河道2.7km,用时2个月全部整改到位。
近期,沁水县政府投入6757万元推进嘉峰镇污水主干管洪涝灾害灾后修复工程,从根本上解决污水主管网堵塞问题。目前已经完成中标工作,工程正在稳步推进。
“2021年以来,晋城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确定全市两级检察院48名院领导担任河流检察长并定期巡河,立案办理涉河公益诉讼案件100件,推动解决相关河流污染问题32个,助力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韩娜娜介绍说。(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郝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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